31条评论

  1. 根本不是禁止堕胎,只是最高院判定联邦放权,下放堕胎政策到各个州而已。既不鼓励也不支持。因为联邦的职权仅限于宪法,而宪法并没有关于堕胎的规定。50年前最高院误读了宪法,给联邦授予了超过其宪法职权的权力。现在仅仅是撤销该权力,让各州自行决定而已。

  2. 反驳一下反堕胎是为了保持生育率的观点,首先美国反堕胎的运动从1973年“罗伊诉韦德案”的判决就开始了,48年来争议从未停歇,那时候美国的总和生育率还远高于2.1的自然更替率(美国直到2010年才跌到2以下)。其次,查一下就不难发现红州的生育率往往是高于蓝州的,反堕胎的那几个州(德州、密西西比、阿肯色、俄克拉荷马)等的生育率是远高于东西部几个蓝州的,爱达荷更是名列前茅。要知道美国的生育率本来就是发达国家中较高的,反堕胎州(之前未成功过)更是美国各州排名靠前的。那么岂不是东部的蓝州更应该支持反堕胎、其他发达国家比美国红州更反堕胎?然而事实并不是这样。

  3. 有什么办法可以加入抗议队伍?在美国女性地位本来就很低了,结婚还要改姓,现在还禁止堕胎,女人没有人权吗?

  4. 说的好像允许堕胎就不会有强奸了一样,放开堕胎,跟放开大麻一样,看似给了人们更多自由,实质上治标不治本!

  5. 哪怕是比堕胎严重一百倍的奴隶问题,美国也是从建国来开始折腾了快一百年,中间反复拉锯,流血冲突,立法妥协,最高法判决都来了个遍,最后还是靠一场战争才算盖棺定论,在列强里比沙俄都晚。
    这个体制就是这么工作的,意识形态几乎不可调和的双方都有着充足的“群众基础”,而目前联邦肯定是没有重建法案或者用101空降师护送黑人上学这种敢于“移风易俗”的勇气的,那就只能一直斗下去。
    另外各州可以自行决定并不代表就能“自由选择”,当年奴隶可以通过地下铁路逃到自由州,奴隶主也有赏金猎人把人抓回来,现在完全可以出台个州法说去外州堕胎就秋后算账,并不是所有人都想为此背井离乡的。
    其实亚裔相对宗教背景没那么强,还是很能以袪魅的角度看的,“意外怀孕”比起堕胎本身在道德上更被看中,“有了孩子渣男不负责就是要打掉”才是常见剧本,也可以更好的理解身体自由的意义

  6. 堕胎的人也不无辜啊,如果没做好准备要小孩的话,为什么不做保护措施?又要自己享受,又不承担责任,能这么冷血就把自己孩子杀了吗?

  7. 支持小月龄堕胎,反对大月龄堕胎。现在支持和反对的两边都有问题。对这种两边都各有各的道理最终在于两边妥协到什么程度的问题,高院把决定权放给各州,这也没毛病

  8. 连产假都不能保障 连女性孕产期围褥期的基本收入都不能保障,就一口气叫人生孩子,还一堆人赞成,真是无耻遇上傻帽。 不能保证女性的基本人权,到有心思保障胎儿的权利。果然是无耻的老男人,应该立法组织这些老男人切除肿瘤,让他们感受一下保障肿瘤生命权给他们肮脏的头脑带来的痛苦

  9. 一天到晚就知道盯着女性的子宫[微笑]支持男性全体结扎,妻子签字同意生孩子之后再疏通,生完妻子满意的几个孩子之后永远结扎[微笑][微笑][微笑]

  10. 请自行搜索阅读一下 roe v wade 的历史扫盲贴。原本是教会禁止白人女性堕胎以应对移民人数的增加。

  11. 禁随便堕胎其实可以更好保护女性吧。堕胎太过容易导致女性都不在乎对身体也不好啊。

  12. 以后就只能去墨西哥堕胎了吗😑

  13. 这个草案并不是反对堕胎,而是认为“限制堕胎”并不违宪,堕胎权“需要通过立法而不是司法解决”。何况时代在进步,不可能出现“一半的州立刻禁止堕胎”。

  14. 什么时候能推出除了点赞之外翻白眼的功能[翻白眼][翻白眼][翻白眼][翻白眼][翻白眼]

  15. 在世界最发达的国家之一,女性堕胎权作为一项人类天然具有的基本权利还有可能被推翻…很难想象这已经是2022了

  16. 世界极速右转果然是不可逆的趋势了…这估计还只是一个开头

  17. 蛮有趣的 似乎共和党人眼里除了持枪权的一切人权都在被孕育的那刻诞生 然后在出生的那一刻结束

  18. 要不要生孩子是女人的选择。我们男人要做的就是管好自己的东西别到处乱放,要放时也要考虑一下后果。

  19. 看了楼下某留言,我真是……新生命能有机会成为生命这个权利都是母亲给的……每个人都只有能力管好自己的事,所以这个新生命只有顽强抵抗各种堕胎手段的权利(如果成功了,这时才叫上天注定)which没有法案剥夺此项权力,但他/她/它没有阻止母亲堕胎的权利。

  20. 新生命也是生命,但是新生命在诞生前/有出生证明前不作为自然人是否有人权是有争议的。但是已经是自然人的成人女性决定自己的生命和子宫权利一定是该受到法律保障的

  21. 怀孕三个月以后都不能堕胎的吧,这个应该指早期的堕胎权利被限制了。如果小生命还只有花生米大的话,那么尊重女性的权益比较重要。

  22. 就有的人很奇怪,大部分女人是舍不得打掉自己的孩子的,我就是个母亲,我生育的痛苦你们很多人无法想象,是大部分人都会选择堕胎的那种,我坚持了因为我舍不得。但是我可以理解,所以我更明白几乎没有多少母亲会开开心心的堕胎,都是迫不得已。那为什么不能给这些迫不得已的母亲选择?谁会愿意自己的孩子是残疾?你怎么知道一个残疾的生命他想被生下来被迫生存?在他没有意识没有痛苦得时候终结他一辈子的痛苦为什么就不行?还有,就因为有女性随便怀随便堕胎不尊重生命,所以其他的女人就要跟着一起?那因为有男人是强奸犯,是不是应该所有男人都阉了?

  23. 做好被喷的准备。“ 3600万的女性将失去她们的对于自己身体和生命权的控制”—请在受精卵形成前行使避孕的权利。 威胁母体、强奸、出生缺陷等其他情况除外。

  24. 那个强调 “并不是推翻roe v. Wade就全美禁止堕胎了,而是说堕胎权不是宪法规定的权利,各州有权利制定州法来管辖” 的大明白,Roe v. Wade本来就是各州无权制定州法管辖女性对自己身体的量裁。刚学了几个高级词就忍不住要显摆了是吗,谁用你教啊,后果在事实上根本没有本质区别。密苏里和德州已经在事实上彻底禁止了堕胎,在这个问题上所谓的权力下放到州,跟南北战争南方要求畜奴的论证逻辑是一样的,如果一件事本质就是侵犯人权,那就不存在所谓权力下放到州的合理性,听懂了吗?

  25. 留言“新生命也是生命的那位”,你能替这些新生命作主吗?你负责这些新生命吗?若你遭遇意外你会生下来负责吗?

  26. 评论区大家争论有些激烈,我说几句自认为是公理的话哈。
    1.最高法院大法官既然坐在那个位置上,想必不是什么猫狗随便当的是吗?
    2.评论区不论赞同还是反对,大家因为立场而分裂。其实大可不必。这件事的对错时间自然会证明,我等只有看客身份,欲说赢对方的过程不还是搞得各自烦闷?
    3.美国本身是基督教立国的国家,即便政教分离,文化思想的影响确实深远。本是反对婚前性行为的保守派人士,反对堕胎也是意料之中。没有婚前性,排除强奸因素,想必也并无堕胎必要吧?
    4.宗教观念如同父母管教,孩子即使认为不对,但法律的棍棒之下,如果最终发现对自己是受益,而且因为父母的管制免受伤害(堕胎伤害妇女身体等、隔绝婚前性行为避免了一些情感伤害),日后那又该作何想法?本条仅做参考,并不做价值判断。
    5.当今世界信息爆炸、观点如云。政治、法律、民生,其实没有哪个人是绝对正确的。真正的真理越辩越明,无需上火。说到底,老百姓不像位置高的人,我们面临环境的时候,不妨多多细想。谁也不用驳倒谁。

  27. 任何人都不应该对个人的生育决定权指手画脚 真是开历史倒车

  28. 如果该法案旨在牺牲少量被强奸妇女的权利,以警示更多妇女“认真对待性与怀孕”一事的话…难道不应该从教育与社会风气入手吗?这已经不是左不左右不右的问题了,这是决策上的傲慢。

  29. 那些支持反堕胎法案的人,以后生孩子和养护的重任就交给你们了!那些说这是宪法解读不一样,不知道你知不知道,这个通过了,所谓的蝴蝶效应你是不可估量的!

  30. 楼里那位支持者,慷他人之慨谁不会呢?子宫不长在你身上、被qj怀孕的人不是你、生育抚养压力不落在你头上时,你没资格支持一个群体剥夺另一个群体的基本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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